根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区委办〔2021〕57号)文件精神,按照“成熟一批、兑现一批”的原则,经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初审,中介审计,部门意见征询,区经信局拟定了2021年度上虞区智能化改造等重点项目奖励(第三批)兑现方案,现按照《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7〕134号)相关规定,将2021年度上虞区智能化改造等重点项目奖励(第三批)兑现方案予以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区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2002155,附件:2021年度上虞区智能化改造等重点项目奖励(第三批)兑现方案2021年度上虞区智能化改造等重点项目奖励(第三批)兑现方案公示.xlsx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