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关于尽快做好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补助的紧急通知》(昆乡振发〔2023〕4号)、《关于印发〈昆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农〔2022〕40号)中“外出务工脱贫户和防贫预警监测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经反复核实,安宁市2022年符合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发放条件的共9人,现对补助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至3月12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699281安宁市乡村振兴局0871-68697483附件:安宁市2022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到户衔接项目资金公示安宁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3月3日附件:安宁市2022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到户衔接项目资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