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给予5万元一次性扶持,再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扶持,受理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五条对规上服务业企业的扶持,对首次达标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单位)给予6万元一次性扶持,对新注册月度入库的再额外给予4万元一次性扶持,对2023年首次升规入统的限上商贸个体工商户给予1万元每户扶持,给予每户30万元一次性扶持,受理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三章建筑业企业支持政策第八条对市外引入建筑业企业的扶持,受理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九条对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的扶持,给予每户3万元一次性扶持,再给予每户3万元一次性扶持,受理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十条对外地建筑企业的扶持,给予1万元一次性扶持,受理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措施适用于登记注册、统计关系、税收解缴关系在涪城区并依法经营的企业(单位)、管理团队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