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要求,现就组织实施肇庆市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以下简称“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加强工作统筹,请各地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做好本地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具体测算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以及本地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测算上报等工作,二、严格审核遴选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2024年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主要按照我市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请各地政府(管委会)严格按照工作指引(附件1)抓紧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各地政府(管委会)对通过审核遴选上报的测算项目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地政府(管委会)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推荐函并附盖章后的本地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3)以及测算项目申报材料(1式2份,我局将对各地报送的测算项目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编制我市测算项目清单和绩效目标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附件:1.肇庆市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工作指引2.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3.肇庆市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绩效目标申报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27日(联系人:李正廉、麦磊明,联系电话:2237449)附件1:肇庆市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工作指引.rar附件2: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xlsx附件3:肇庆市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