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银发〔2017〕6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和《淮安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淮安银发〔2020〕50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2月份审核通过的张涵晖等138名个人创业者申请“富民创业贷”信息进行公示,申请贷款合计2055万元,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7-83612169个人贷款政策资格规定:申请贷款不超过50万元,申请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项目注册登记5年内,除助学、住房、购车贷款及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3月3日2023年2月份市本级“富民创业贷”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