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项目单位申报、受理初审、专家评审,局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查等工作程序,确定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第二批拟立项资助项目,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及其承担项目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意见并附理由,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写明单位、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2023年3月3日(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傅强顾小杨联系电话:022-2303986023039887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22室邮编:300384)附件:专利转化服务便捷度增强项目(运营机构)评审结果.doc需求侧专利转化承接力强化项目(中小企业)评审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