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广东省消委会决定在全省消委会系统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该工作已纳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工作方案》,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数量作为反映我省消费环境的一项参考指标,在全省创建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首问责任、赔偿先付、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等高于法定要求措施得到有效推广,(三)工作任务1.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加强全省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的统筹协调,2.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倡导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制定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指导线下实体店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统一标识、承诺内容、适用范围、实施细则,鼓励线下实体店设立无理由退货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