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以下用地项目我局已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现予以公布,序号出让依据宗地编号宗地位置面积(亩)用途容积率出让年限(年)土地使用条件公示时限意向用地者1临平政办简复2022第177号XY2023-001位于临平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至文堰港西侧沿河绿化,西至新丝路东防护绿带,南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相邻用地边界,7.2495医院用地2.2-2.550按批准的规划文件5天杭州邦尔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在公示时限内,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有限期为5日,联系地点: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928号世纪大厦,联系电话:89531045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