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现面向全市企事业征集组织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保险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清远市行政区域依法登记注册且有知识产权保险投保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四、扶持措施1.对曾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驰名商标、重点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荣誉以及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自荐的核心专利或商标投保的,由合作机构免费承保不少于一年,由合作机构免费承保不少于一年,3.未纳入专项扶持计划投保专利险种的,五、有关要求(一)本次知识产权保险需求征集工作要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各县(市、区)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协会在开展征集工作时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引导企业善用知识产权保险提高市场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辅导有需求的企业投保专利保险并申请享受相关政策扶持,(二)企业自荐投保的专利或商标应属于企业核心知识产权,(三)纳入专项扶持计划免费承保的,(四)请各县(市、区)局、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协会收集投保需求后于3月17日前汇总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附件知识产权保险需求征集表.xls清远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