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农业末级渠系水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民乐县农业末级渠系水费收缴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4月1日,共30天,二、公示方式: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ml.gov.cn/);三、意见反馈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电子邮箱:mlzmmz@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民乐县农业末级渠系水费收缴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来建言献策!附件:民乐县农业末级渠系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公众意见征求稿民乐县水务局2023年3月2日附件:民乐县农业末级渠系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公众意见征求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