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完善上市过程中开具合规证明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切实加快办理流程,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提供便利,需办理合规证明的拟上市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上市主体企业及李沧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详见附件,所涉内容为李沧辖区企业情况),3.主办律师事务所出具加盖公章的律师函,包括:主要用途(上市、并购重组等),具体需哪些部门出具(按照“一次办好”工作原则,请将所需出具证明的部门及需办理具体业务一次性列全,)、审核时间区间(明确到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码,律师函需要加盖公章2枚:律所公章和总公司/母公司/集团公章,联系电话:0532-87636618附件: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企业基本信息表公司名称:年月日组织形式注册地设立时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经办联系人职务电话所属行业主营业务股本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财务状况(近三年)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上市主体相关信息参与改制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律师企业规范化改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