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科技、经济信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庆海关各隶属海关:根据《重庆市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渝商务发〔2023〕4号)规定,请组织相关企业(研发机构)于3月15日前报送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进口的原因、拟进口的具体商品、具体科研用途、环保措施等,另附《试点清单申报表》《承诺书》(见附件),试点清单经市级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认定后,予以公布,电子材料请发:2454822723@qq.com如有问题请向外贸管理处咨询,咨询电话:62669356,附件:1.试点清单申报表.docx2.承诺书.docx重庆市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代章)2023年3月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