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名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353号)《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6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工作,请各乡镇协助推荐符合条件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一是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二是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是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六是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专项资金采取财政奖励、事后支持的方式,支持比例为不超过符合支持范围支出的40%,不超过项目申请支持金额,单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200万元,2022年已上报及公示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建设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票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3月19日前将项目情况报送至我局电子商务与市场贸易股,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28日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名单的通知.pdf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pdf东源县2023年项目入库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