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琼科规〔2020〕12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按照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和行政决策等程序,安排经费7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下达时间,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任务书填报,提交省科技厅审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立项,三、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提交项目任务书,承担单位登录系统审核提交任务书,省科技厅审定确认完成签订,65326282附件:2023年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立项安排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2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