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人社局: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莆财金债〔2022〕39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央资金-1万元,市级资金-4.98万元,支出款项列“2130899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预算科目,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你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二、请你局认真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等有关要求,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按照莆财金债〔2022〕39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附件:莆财金债〔2022〕39号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