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3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厦民〔2023〕14号)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政补助项目预算资金的通知》(厦财社指〔2022〕60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各镇(街)2023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263350元,具体发放明细详见附件1,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指标从区民政局专项转移支付“价格临时补贴”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价格临时补贴(民政市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于2023年2月25日之前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位,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此通知,业务联系人:小朱电话:7108980附件:1.同安区2023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分配明细表2.同安区2023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3年2月23日同财备〔20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