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22〕80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宜府发〔2023〕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扎实推进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共同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涉及普查重大部署、重大协调等方面的事项,涉及普查具体组织实施方面的事项,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系统单位和体育行业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