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德阳市整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中江县)》的要求,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对部分申报主体进行了核查和验收,决定对部分申报主体进行补助,现将资金补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1日前反馈于中江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联系电话:13778269494附件:中江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中江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7日中江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单位: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序号企业名称联系人秸秆数量核定补助金额机器金额核定补助金额库棚/厂房面积核定补助金额办公管理用房面积核定补助金额场地硬化面积核定补助金额消防设备金额核定补助金额核定补助金额农作物秸秆监测技术服务费合计吨元元元平方米元平方米元平方米元元元元元元合计500008978004399225252.14347275321.9570435254.899044915000011346891王富王富5980002930202930202中江县永太镇刘礼桃秸秆利用服务部刘李桃2998001469021469023中江县锦颐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有限公司曾伟1000吨以上2000吨以下50000500004四川鸿鼎农业有限公司刘押君4005.6309642321.9570434390.89761164428015中江源光农业有限公司刘嘉陵1246.543763386414333519666农作物秸秆监测技术服务费150000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