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根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28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工作小组评估认定,拟确定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第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如对评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相关问题反映,受理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电话:0351-3046172邮编:030006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1803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27日关于第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根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28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工作小组评估认定,拟确定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第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如对评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相关问题反映,受理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电话:0351-3046172邮编:030006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1803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