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在2020年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3.延期申报缴纳税款,中小微企业2022年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责任单位: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县财政局)8.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9.实施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责任单位:县水产畜牧产业发展中心)12.对符合要求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按照每个8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13.对符合要求的市级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企业按照每个4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14.对符合要求的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按照每个4-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15.对符合要求的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按照每个3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三、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17.政府在2023年3月份前向居民发行300万元政府消费折扣券支持餐饮企业做特色、提规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六、工业纾困扶持措施24.鼓励企业增产增收,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在2021年上半年以后升规的企业且符合奖补条件的,(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国控集团)2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27.自2022年4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