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6号),现就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本计划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创业企业,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已全职回国,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三、申报材料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至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申报材料须包含如下:(一)设区市人社部门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函,来函须注明留学人员企业实地考察情况,(二)留学人员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2.申报人须出具“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3.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有关附件材料:①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证明等;②自主知识产权证明;③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度完税证明,联系单位:福建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专家楼6楼联系人:方世银陆路联系电话:0591-83963625、87729466附件:1.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