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拟建立一支懂政策、懂市场、懂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经纪团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粤港澳大湾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行业协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服务的专业人士,二、聘任条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纪团队成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某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三)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每年提供与三水主导产业契合的区外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0项,促成成果转移转化不少于2项,(二)配合区镇(街道)科技部门收集企业技术需求信息,(三)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为三水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提供政策宣讲、法律法规、技术信息、知识产权等服务,(四)每季度向三水区经科局报送区外科技成果收集以及转移转化进度,三、技术转移转化扶持政策(一)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对我区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成果,按企业支付给科研院校合作经费的4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