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22〕3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第(一)条“对当年新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企业,奖励20万元,”经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财政奖励要求,共计20万元,《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第14条“首次取得“浙江制造”国际互认证书、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每增加1张证书奖励5万元,最多不超过20万元,“浙江制造”等高品质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经审核,新昌县比泽尔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财政奖励要求,联系方式:县市场监管局86128315县财政局86024427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2022年度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取得“浙江制造”国际互认证书、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等企业的财政奖励资金拟拨付清单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拟拨付金额(万元)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202新昌县比泽尔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浙江制造”国际互认证书103浙江康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04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05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品质认证企业成功上线“同线同标同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26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合计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