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西安市新城区鼓励和支持零售餐饮类大个体入库的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2日西安市新城区鼓励和支持零售餐饮类大个体入库的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的各项稳增长政策精神,提升鼓励和支持我区零售餐饮类大个体入库积极性,一、奖励对象(一)在库大个体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已纳入我区限额以上贸易单位统计库、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的零售(年销售额达500万元)、餐饮业(年营业额达200万元)个体经营户,(二)新增限上大个体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2022年度经培育新增纳入我区限额以上贸易单位统计库零售(年销售额达500万元)、餐饮业(年营业额达200万元)个体经营户,在2022年大个体入库纳统工作中组织有力的批发市场,其中有零售和餐饮个体经营户2022年纳入我区限额以上贸易单位统计库,二、奖励标准(一)在库大个体按照3万元/户标准进行奖励,(二)新增限上大个体按照3万元/户标准进行奖励,(三)批发市场每纳入1户按照1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励,三、保障措施1.本奖励办法由区工信和商务局具体实施,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兑现大个体奖励资金,2.本办法由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