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3〕157号,为做好我市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2-8月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审查截止时间均为每月18日,9月公示2批,审查截止时间分别为9月18日、9月28日,二、评价方式和要求(一)企业访问“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填报(网址:https://fuwu.most.gov.cn/),(二)参与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见附件2、3)的有关要求,三、评价工作要求(一)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二)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4.佛山市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填报提醒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