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文件精神,遵义市红花岗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对2023年2月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进行审核,现特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如有不实,欢迎各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区人社局社保股28877975,区社保局稽核股28421525,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2月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xlsx遵义市红花岗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