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潮河镇窑沟村、陈家沟村、东南坡村集体土地,拟定了《潮河镇窑沟村、陈家沟村、东南坡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中央运动公园北区项目建设,地块2拟用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白鹭湾路口袋公园项目建设,地块3拟用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滨河公园北区项目建设,地块4拟用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长河路公园北区项目建设,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拟征收地块1为潮河镇窑沟村土地,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白鹭湾路以东,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长河路以北,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长河路以北,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五莲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