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7号)和扬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扬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综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扬人社函〔2021〕45号),经单位申报、乡镇园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市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一批)申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514-84641097,附件:高邮市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一批)申报评审结果.docx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