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管理,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获得市科技局受理和已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本次执行报告,二、项目承担单位事项(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市科技一体化系统”,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通过“过程管理—执行情况—填写执行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二)提交时间:项目承担单位于2023年3月8日(星期三)下午17时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审核,(三)注意事项:1.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对未按规定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承担单位,我局将给予提醒、通报等处理,三、镇街科技主管部门事项(一)组织事项:镇街科技主管部门须按照本通知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二)审核流程: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登录市科技一体化系统通过“过程管理—执行报告—审核执行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审核,对项目承担单位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须退回,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修改后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