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部署,三、评审标准及收费要求评审标准条件按照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执行,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公有制单位人员不得申报除家政、烹饪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职称评审,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评审时间(一)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1.申报系统受理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3月17日,须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专利、获奖、参赛情况、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无工作单位的申报人,用人单位(村委会、经营主体、协会或区级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特别是《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用人单位应在表二、表三、表五相应栏目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交还申报人,申报人须将盖章后的公示材料(表五)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并提交审核,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受理点审核受理,申报受理点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原件与复印件比对后,申报材料除《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表二)外,区农业农村局要在3月27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2.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pdf3.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操作手册.pdf4.佛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及评审专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