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岗位扩就业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永宁县第一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限: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5日(节假日顺延)监督电话:0951—8019677,8011461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邮寄地址: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永宁县宁丰北街和永康路交叉路口处)邮政编码:750100附件:永宁县2022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公示名单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