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2〕34号)现就沙河口区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审核发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津贴发放标准根据《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激励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二、津贴发放范围及条件1.由市人才办认定的我市2019年第1至第8批、2021年第1至第4批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由市人才办备案的我市2021年第三季度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按照其认定高层次人才所依据的荣誉、奖项取得的时间,自2019年5月份起享受津贴,按晋升后的层次标准据实发放2021年度津贴,在新单位发放高层次人才津贴,本次不再审核发放高层次人才津贴,对首次发放津贴和本地晋升的高层次人才,据实填写《大连市高层次人才津贴审核汇总表》(附件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2)相关内容,3.关于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人员审核的承诺书(附模板),4.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审核汇总表(首次发放津贴人才、续发津贴人才、本地晋升人才,5.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汇总表(附模板),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工作社会关注度高,联系电话:84600470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银都大厦420附件1: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审核汇总表附件2: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相关单位法人身份信息及社会信用代码附件4:关于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人员审核的承诺书沙河口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