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的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卢美玲等65名参保失业人员(详见附件)符合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现将2023年2月钦州市本级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7日前向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A05室申请复核,我中心将按相关政策处理,监督电话:0777-2858718,附件:2023年2月钦州市本级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钦州市本级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名单.xlsx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