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态势的若干措施》(赣办发【2023】2号)的通知要求,针对铜鼓县春季旅游市场现状,我局起草了2023年《铜鼓县春季文旅消费奖励办法》,现发给你们,请务必认真研究,及时将修改意见于2月23日下午(周四)下班前反馈至我局(纸质盖章版报送文化艺术中心文旅局二楼人秘股,盖章扫描版发送文旅局邮箱),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邮箱:332350989@qq.com联系人及电话:丁冬15970526888附件:《铜鼓县春季文旅消费奖励办法》铜鼓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2月21日草案原文:铜鼓县春季文旅消费奖励办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