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阳农农函〔2023〕42号)(附件1)和《阳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办法》(阳农〔2014〕10号)(附件2)的要求,请符合条件(对照附件2)的企业组织好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5份)于3月31日前报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审核上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凌亚懂联系电话:7733524邮箱:yc7733524@126.com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的通知.pdf附件2:关于印发阳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阳春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