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工作,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温科发〔2021〕31号)、《温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温科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起草了《永嘉县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永嘉县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3月7日(星期一)17:30前反馈至县科技局,邮箱:yongjiakejiju@163.com,联系人:董长飞,联系电话:0577-67986505,附件1:永嘉县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永嘉县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永嘉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28日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