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抗疫助企惠民纾困“十条”措施》第三条相关规定,我局已向317家企业核发稳就业扶持资金,剩余23家未提交请款材料企业(见附件1),如2023年2月28日前上述企业仍未提交请款材料,视为放弃本次补贴,一、申领流程:企业提供请款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2、收款说明(格式见附件2),即可获得扶持资金,二、收款账户须提供对公账户,请将以上纸质材料邮寄至罗湖区商务局(地址: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委),收件人:利小姐,联系电话:25666795,附件:1.附件1援企稳就业扶持项目资金仍未拨付企业名单.xlsx2.附件2:收款账户说明(稳就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