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省级林业贷款贴息申报需求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年贴息率不超过3%,拟向上申报水木海清生物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等11个林业经营单位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将乐县林业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598-2322246,附件:2023年度林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将乐县林业局2023年2月17日2023年度林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单位:万元序号县企业名称/姓名类型类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贷款金额利息支出申请贴息金额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合计1将乐水木海清生物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一般企业生物质利用6280.78311.02656.55566.747715.112911.6252将乐廖水华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1.90.21060.21530.21580.21330.8550.6843将乐傅春旺个人森林资源培育370.48620.51650.61070.67942.29281.834将乐陈成旺个人林下种植200.19910.27340.27340.27041.01630.8135将乐汤远明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1.80.20890.21340.01950.40740.84920.686将乐李金衍个人花卉苗木种植200.74831.3141.31391.29974.67593.817将乐廖远辉个人林下种植270.1750.17880.16910.12870.65160.528将乐杨辉个人森林资源培育50.11570.11830.11830.1170.46930.159将乐杨远方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40.2450.25030.25030.24760.99320.810将乐林生彪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371.17211.17211.17211.58775.10404.180011将乐杨礼才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411.35401.35401.54651.54655.80104.5247合计1052.75.6986.632612.245213.245437.821229.6167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省级林业贷款贴息申报需求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年贴息率不超过3%,拟向上申报水木海清生物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等11个林业经营单位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将乐县林业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598-2322246,附件:2023年度林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将乐县林业局2023年2月17日2023年度林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单位:万元序号县企业名称/姓名类型类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贷款金额利息支出申请贴息金额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合计1将乐水木海清生物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一般企业生物质利用6280.78311.02656.55566.747715.112911.6252将乐廖水华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1.90.21060.21530.21580.21330.8550.6843将乐傅春旺个人森林资源培育370.48620.51650.61070.67942.29281.834将乐陈成旺个人林下种植200.19910.27340.27340.27041.01630.8135将乐汤远明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1.80.20890.21340.01950.40740.84920.686将乐李金衍个人花卉苗木种植200.74831.3141.31391.29974.67593.817将乐廖远辉个人林下种植270.1750.17880.16910.12870.65160.528将乐杨辉个人森林资源培育50.11570.11830.11830.1170.46930.159将乐杨远方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40.2450.25030.25030.24760.99320.810将乐林生彪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371.17211.17211.17211.58775.10404.180011将乐杨礼才个人森林资源培育1411.35401.35401.54651.54655.80104.5247合计1052.75.6986.632612.245213.245437.821229.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