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便于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现将2023年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机构和项目2023年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活动由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体信息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中“特色专栏”的“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栏目,以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本市社会培训机构学员、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个人申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参评人员须根据相关社会评价机构要求,也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中“特色专栏”的“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栏目查询,三、证书信息查询参评人员经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合格的,可按规定获得由社会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证书信息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中“特色专栏”的“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栏目,四、工作要求(一)社会评价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三)社会培训机构、院校应负责其学员(生)参加评价的管理和服务,(四)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院校组织学员(生)参加评价进行协调管理并提供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等,(五)相关社会评价机构应妥善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转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接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