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政策(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1〕851号)和《关于印发<巢湖市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巢农字〔2021〕144号)文件精神,省级共分配我市3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富煌三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项目建设并聘请第三方进行了项目审计,依实施主体申请,我市农业农村局已组织财政、纪检、农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场核对了水产品加工设备和财务票据等,认定该实施主体基本完成项目建设要求,拟兑现补助资金43.33万元,现将验收结果在巢湖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3月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兑现安徽富煌三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补助资金共43.33万元,监督电话:0551-82314333,巢湖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