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自主创新成效明显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滚动推进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梯次发展,2.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4.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二)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1.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或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3.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3.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培育名单中已通过本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优先推荐申报2022年各级别企业技术中心,福、厦、泉再推荐至少2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0家省企业技术中心、30家市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其它设区市再推荐至少1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家省企业技术中心、15家市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指导推荐企业填报《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附件1),汇总填报《2022年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各地工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培育对象的申报表和信息汇总表报送我厅,联系人:叶翔电话:0591-87553258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2.2022年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2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