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及范围的通告广大群众:为加强2023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现就贞丰县2023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及范围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限放区域(一)禁放区域:1.贞丰县古城内所有区域,(二)限放区域:限放时间段内其他未禁止的安全区域,二、限放时间2023年1月21日(除夕夜)、2023年1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一)、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为限放时间,限放时间内可在限放区域按照我县发布的通告要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三、注意事项(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二)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贞丰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燃放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贞丰县人民政府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