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新都府发〔2021〕2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支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一、申请条件及支持标准1.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服务型制造示范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对上一年度获得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服务型制造示范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申报材料1.《新都区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2.获得国家、省相关称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上一年度年完税证明,6.诚信申报承诺书三、其他按照《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新都府发〔2021〕2号)要求,企业(项目)年度享受的产业扶持、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其政策对应年度的经济贡献区级实得总额企业奖励金额与地方贡献挂钩,对于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奖励可不与地方贡献挂钩,四、工作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于2023年2月28日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联系电话:83979029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