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系统工程项目是创优重要区域,大型公建项目具备较好的潜力优势,抓好公建项目创优不仅体现了国企担当,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十四五”期间创建优质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简称:《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创优目标,认真落实请市国资委、各区国资局督促国资系统的有关建设或代建单位贯彻落实各区政府印发的《促进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以及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鼓励建筑业提质创优指导意见的通知》(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开工且申报优质工程奖目标的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主动报送各区局和市建筑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汇总后于每季度末报送我局,2021年12月1日以后开工的公建项目,符合《行动计划》附件1规模、条件的,不计划创优的要提交文字说明材料,提前谋划请市国资委、各区国资局督促有关建设或代建单位对已开工建设且符合申报国家、省、市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符合《行动计划》附件1规模、条件)和已完工拟申报优质工程奖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2022年3月4日前将附表可编辑版报送市建筑业协会联系人,附件:1.佛山市“十四五”期间创建优质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2.关于印发鼓励建筑业提质创优指导意见的通知3.拟申报优质工程奖的项目汇总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24日(市建筑业协会联系人:白巨满,联系电话:8321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