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依据《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编制导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规范崔家营航电枢纽船闸运行管理,保障船闸高效运行和船舶安全通行,湖北港口崔家营航电枢纽有限公司编制了《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反馈,地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武汉市建设大道428号)电话:港航海事处:027-83460674,传真:027-83460318附件:《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2023年2月16日附件下载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信息公开部分).pdf征集结果结果反馈时间:实名反馈(友情提示:本期意见征集已过期,留言停止提交)*姓名:联系方式:*反馈内容:*验证码:看不清楚换一张提交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