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科外〔2022〕107号)要求,二、评审流程1.项目申报单位介绍项目概况,答辩人可以制作PPT用于项目介绍,三、参加人员答辩人员仅限项目申报书明确的前3位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申报单位财务负责人,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答辩,按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评审会场,2.线上答辩应提前2天向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接入视频会议的用户名必须设置为实名(申报单位+姓名),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后一并向我局提交《市外视频答辩人申请汇总表》(附件1),3.参加线上答辩的腾讯视频会议室号,4.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度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答辩评审回执》(见附件2),于2月20日(周一)17:00前由浙政钉提交我局联系人,可于2月23日9:00-11:30和14:00-17:00两个时间段到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四楼评审室进行播放测试,电话87815614附件1.市外视频答辩人申请汇总表.docx附件2.2022年度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答辩评审回执.docx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