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二、支持重点提升工程重点支持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海洋科技等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和急需补短板的产业领域中,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原则上不超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四、有关要求(一)签署联合申报协议1.申报企业须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方向,申报企业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各级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2.联合申报协议应加盖高校或科研院所单位公章,8.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市科技局将市级提升工程立项项目作为省级提升工程推荐项目提报至省科技厅,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申报、审核提交时间,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2.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是提升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各县市区业务咨询联系方式3.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市科技局2023年2月15日附件1.20230215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20230215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3.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