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连城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为加快推动我县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商贸流通业(一)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对月度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奖励,对月度新增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对年度新增限上企业奖励,对年度(含1月)新增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三)鼓励扶持大中型龙头骨干销售企业1.对月度新增的批发、零售企业当年商品销售额分别达1亿元、5000万元及以上,年度新增的批发、零售企业次年商品销售额达1亿元、5000万元及以上且增速达30%及以上,二、规模以上服务业(一)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月度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对月度新增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对月度新增的其他门类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年度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对年度(含1月)新增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对年度(含1月)新增其他门类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二)鼓励做大做强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对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30%及以上、年营业收入达2000-5000万元且增速达30%及以上的企业,(五)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