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分级入库培育的通知》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2〕18号)要求,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自主创新成效明显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条件(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1.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2.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4.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3.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三)市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1.规上工业企业,3.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培育名单中已通过本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经各地工信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继续滚动入库培育,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优先推荐申报2022年各级别企业技术中心,(二)加强运行监测,三、报送要求请各企业于3月18日前将《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电子档)、《企业技术中心及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提交电子档即可)报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2.企业技术中心及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