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文件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文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我区有3名职工(附名单)符合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合计45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16日-2月20日,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广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人:失业保险股电话:0793-2655939广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2月16日。